什么是歐代ProdSG---歐盟授權代表
2011年12月1日,德國新《產品安全法案》(ProdSG)正式生效,是GS標志認證的依據,替換先前的GPSG。
根據ProdSG第6章的規定,制造商必須在產品上標貼名稱和聯系地址,如果制造商不在歐洲經濟區,則需要提供歐洲經濟區內的授權人或者進口商的名稱和聯系地址。作為地處歐洲經濟區之外的制造商,您必須保證在產品投放市場之前,已經標有授權人或者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信息。
一份歐代可以歐洲所有國家通用?。?!
2011年12月1日,德國新《產品安全法案》(ProdSG)正式生效,是GS標志認證的依據,替換先前的GPSG。
根據ProdSG第6章的規定,制造商必須在產品上標貼名稱和聯系地址,如果制造商不在歐洲經濟區,則需要提供歐洲經濟區內的授權人或者進口商的名稱和聯系地址。作為地處歐洲經濟區之外的制造商,您必須保證在產品投放市場之前,已經標有授權人或者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信息。
根據ProdSG第22章的規定,制造商和進口商必須確保只有在擁有有效GS證書時才能將GS標志附在產品上或者使用GS標志進行廣告宣傳。如果標有GS標志的產品除認可的進口商之外,沒有標注其他的名稱和地址信息,則需要準備有效的OEM許可證。根據ProdSG第39章的規定,一旦發現不符合法律規定,罰金最高可達10萬歐元。
最近在歐盟市場發現很多GS標記誤用的情形,由于不符合德國產品安全法(ProdSG)而給制造商和貿易商造成很多實際損失和困擾。 現再次將該法規信息列出,供大家參考。 GS是德國產品安規認證,比如CE、LVD,這類,通常德國做的權威性會比較高,只適用于德國 ProdSG,是產品安全法;這個證書適用于歐盟
《產品安全法》執行EC 765/2008 指令規定的要求,但不改變原《設備及產品安全法》中定義的產品安全途徑。新法更明確規定了商業從業人員,如進口商和零售商的責任。應特別注意的是,該法增加了要求進口商和零售商/經銷商檢查產品已正確標記GS 標識這項新規定。
《產品安全法》使頒發及取消GS 證書更加透明化,因該法要求所有GS 認證機構公布已簽發的GS 證書名單(白名單)及已撤銷的GS 證書(如濫用GS 標識)的名單(黑名單)。
新法顯著加重了對不正當行為的處罰,并強調了運營商應注意的形式問題,如標識制作、使用說明書等,以及產品設計方面的問題?!懂a品安全法》對GS 標識及CE 標識的國家規定均適用并于2011 年12 月1 日起生效。